学生户籍迁入注意事项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7-01    作者:

  学生自愿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武汉市洪山区文华园路8号),

无需在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学生可以在学校办理网上户籍迁移业务,方便快捷受理时间新生需当年入校12月份开始办理,在校学生随时办理。
  具体操作步骤:微信搜索“光谷政法”公众号,点击关注便民服务公安政务光谷公安“在校大学生网上办”学生本人按提示实名注册、上传所需材料(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招录名册),最后是本人签名完成提交,分局人口大队将网上审核结果以短信推送给学生(备注:上述操作流程需在后勤保卫办公室完成和办理登记,学信网查询等)
  非本市学生户籍迁移,网上2个工作日后完结。
  非本省户籍学生,需持武汉公安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在原籍户籍办理迁出。
  外省已在原籍迁出的,持迁移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市民分中心办理落户。

 

  咨询电话:027-87599399

  后勤保卫处办公室:行政楼B-1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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