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一、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必须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申报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武汉地区高校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当地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高校不再承担每年10月份秋季申报工作,毕业生可自行选择工作地或者原籍地教育主管机构部门申报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我校每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武汉市教育局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一)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
(二)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因申报教师资格时尚未毕业,高校应为申请人统一出具证明公函(。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四)教师资格体检合格。要求必须使用指定体检表(见附件1)。高校医院如具备体检条件,可以安排学生体检;否则要学生到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指定医院名单详见公告)。
(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要使用指定的表格,由高校有关部门鉴定盖章。
三、认定机构和现场确定的要求
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
申请人网报时应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选择所在高校为现场确认点。高校不得对非应届毕业生、非本校生、非普通全日制学生(自考、成教、网络等学制毕业生)进行现场确认。
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
每年4月中下旬,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每年5月中旬,申请人本人携带规定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文华学院就业办公室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信息。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领取证书
武汉市教育局每年6月下旬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及证书印制发放工作,我校在每年6月底至7月初发放证书。
四、申请人现场确认应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要求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在诚信承诺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注意普通话水平必须是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
4.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6.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7.个人照片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