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二〇一三年学雷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学部分团委、基层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
2013年3月,我院响应团省委学习雷锋精神的号召,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开展了三月学雷锋系列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雷锋精神,贯彻落实我院“弘扬雷锋精神,构建和谐校园”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激励先进,经各基层团学组织初评、推荐,院团委评议、审核,决定授予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7个集体2013年“学雷锋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袁剑平等14位同学2013年“学雷锋标兵”称号,授予汪文婷等67位同学2013年“学雷锋积极分子”称号。
本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和青年志愿者中的优秀代表。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全院青年学生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发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热心公益事业,深入持久地开展学雷锋活动,不断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