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华学院团学联学生干部
课堂纪律管理的通知
各学部分团委:
根据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结果,结合学院督导组反馈意见:现阶段,在各级团学组织中存在个别学生干部上课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等违纪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增强各级学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根据《关于解决课堂纪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精神,各学部分团委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学生干部课堂纪律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级团学联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学院规定,不得违反课堂纪律。同时,要积极在本班倡导良好的学风和班风,杜绝旷课、迟到以及扰乱课堂秩序等不良现象。
二、各级团学联学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生请销假制度,请假事由合理,逐级报备,分级审批。
三、各级团学联组织在开展工作时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确有特殊情况的需报分团委审批,方可办理请假。
四、团学联学生干部上课期间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1、旷课、迟到、早退;
2、在课堂上玩手机等电子设备;
3、在课堂上睡觉、随意讲话扰乱课堂秩序;
4、带早餐进教室;
五、各学部分团委要进一步加强团学联学生干部课堂纪律的管理,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干部要加强批评教育。
共青团文华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