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届“挑战杯·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部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届“挑战杯·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为增强我院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引导我院学生学以致用,在实践中成才,决定组织我院学生参加此项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6月
三、推进步骤
按照全国大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大赛分校级预赛、全省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四、竞赛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5年4月10日前)
制定校级预赛实施计划,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宣传,组织作品申报。
(二)校级初赛阶段
各参赛队务必于4月23日前将作品(纸质版作品切勿过度印刷)交至院团委,学院将于4月28日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湖北省参加全省决赛。
(三)省级比赛阶段
湖北省团委将于5月中旬对各高校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进入终审决赛作品,于5月下旬组织终审决赛,并对进入终审决赛作品的作者进行问辩。
五、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励
湖北省将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其中40%获得三等奖,其余60%进入终审决赛。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生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各类入围作品总数的3%、8%、24%、65%。
(二)团体奖励
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各等次奖项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分,上报至竞赛组委会但未通过初评的作品每件计1分。根据各学校得分情况,授予团体总分第一的高校“挑战杯”,同时授予若干高校“优胜杯”。如遇总分相同,则以获特等奖作品的件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六、相关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各学部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组成由学部党总支牵头,分团委、学部教务、教师等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
(二)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部分团委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和普遍性,要通过运用媒体手段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有条件的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
(三)坚持宗旨,完善机制。各学部分团委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部分团委要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在学部中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附件 1.湖北省第十届“挑战杯·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申报说明.doc
2.湖北省第十届“挑战杯·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承诺书.doc
3.湖北省第十届“挑战杯·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参赛作品参考题.doc
共青团文华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