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学部分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打造优良校园文化环境。用先进文化占领校园文化阵地,大力弘扬文化育人理念,深入开展立志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促进青年学生全面成才,展示我院学生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经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研究,报学院批准,决定举办文华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深入开展立志教育
二、主办单位
文华学院学生工作处(部)
共青团文华学院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文华学院大学生艺术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文华学院各学部分团委、学生会。
四、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015年5月底
五、活动内容
1、第十二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大学生艺术团汇报演出
承办单位:大学生艺术团、院学生会
2、“以个性化之思·寻中国梦之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承办单位:信息学部分团委、学生会
3、“‘微’文华·‘影’时代”首届武汉民办高校微电影大赛
承办单位:人文学部分团委、学生会
4、“尚行立志·书香致远”读书月活动
承办单位:机电学部分团委、学生会
5、“梦想开始的地方”校友演唱会
承办单位:经管学部分团委、学生会
6、第十二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闭幕式
承办单位:院学生会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我院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各承办单位要深刻认识到举办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整合资源,突出立志教育。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单位要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等各种校内外宣传媒体加强对各项活动的总结宣传,并积极动员广大同学积极投身于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中。
3、服从领导,统一协调。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活动由主办方统筹安排,总体部署,各单位要大力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实施;竞赛性活动决赛阶段评委的聘请、统分,活动推进时间的调整变更,均由主办单位统一负责。
4、财务清晰,节约为本。各承办单位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处理经费问题,确保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5、以人为本,和谐共进。各单位在活动具体组织中要充分发扬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参赛者的个性与作品版权,避免因活动组织而引发的各种矛盾的产生,确保安全稳定。
七、总结评比
为推动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的深入开展,表彰先进,本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将根据各学部活动组织情况、宣传动员情况等进行评比,并进行表彰。
八、相关说明
参赛作品所有权属作者本人,参赛者需同意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第十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主办单位享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同意主办方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参赛者不存异议。
共青团文华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