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5-05-18    作者:

各学部、相关部门:

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长:于清双、刘太林

副组长:严国萍、张七一、陈思中、程  红、肖行定

  员:鄢  威、杨  伦、赵百刚、漆智敏、金贵娥、张  涵、

王杏根、杨化玲、贺国瑛、戴  颖、王  磊、金 

征兵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赵百刚任主任,栗学铭任副主任。各学部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征兵工作小组,并指定征兵工作联系人。

二、征集条件

1.征集对象:全体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

男性在校生为20151231日前年满1722周岁,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2年1月1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1年1月1以后出生)

女性在校生、毕业生为20151231日前年满1722周岁。

3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30%-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4.8,矫正度数<600 度,合格。

三、报名时间

2015515630

四、报名方式、地点

所有报名应征的在校生、往届毕业生在630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完整信息,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我院征兵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4403办公室)审核盖章。

男性应征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需携带身份证、一寸免冠照6张,前往我院征兵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统一安排体检、政审;在家庭所在地应征的,应加强与当地兵役机关的联系。女性应征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由武汉市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确保手机的畅通。

联系人:栗老师

咨询电话:0278759972313507187435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4403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征兵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宣传动员,通过网络、手机短信、QQ群、微信、晚点评等多种形式,把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等传达到每个学生。要以征兵工作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兵役法规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2.各学部要积极组织、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与不在校的毕业生保持联系。对有意向参军的学生耐心做好政策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在办理入伍学生政审、保留学籍以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过程中,要及时到位,做好学生服务工作。

3.在学生入伍后,学部要与其保持经常联系,做好入伍学生的服役思想工作,掌握其思想动态,对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有条件的学部可以组织赴部队看望慰问学生。

4.各学部及相关部门在征兵工作中要抓好落实,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今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学院将根据各学部征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附件: 附件1附件附件: 1、11111 11

1、各学部2015年大学生征兵任务数(限男生).doc

2、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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