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学院宣传部新闻报道“三审制”工作细则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01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校园新闻媒体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三审”制度,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审核工作流程及职责规范

1、稿件一审。稿件产生的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

①审核稿件新闻、图文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②清除错别字,人名、地名、职务、职称的准确性;

③对不符合要求的新闻、信息不得报送;

2、稿件二审。宣传部栏目编辑。

①重点审核新闻、图文、影视稿件的政治倾向性,事迹典型性;

②修正不准确的表述和提法,解决和消除新闻所存疑点;

③根据栏目设置、选题安排,提出修改建议;

④对新闻稿件、图文标题、排版样式进行编辑修改;

⑤清除错别字,消除文法修辞差错。

3、稿件三审(终审)。宣传部副部长、部长(重要稿件提请校领导终审)。

①根据宣传报道要求,审核媒体或栏目提交的新闻、图文的内容;

②解决和消除新闻报道所存疑点,消除栏目误差。

③确定发稿的合适栏目,终审,签发。

二、要求:

1、审稿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意识,政治敏锐,政治站位;

2、审稿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担当,极其细致的工作态度;

3、即送即审,确保新闻稿件的实效性;

4、每次审阅稿件,都要有审阅人署名。


                                          文华学院宣传部

   20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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