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处摄影摄像设备管理办法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6-16    作者:

宣传处摄影摄像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

摄影摄像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在出借设备时,管理员要督促借用人认真阅读本《办法》,填写《摄影摄像设备领用记录表》。设备仅供本部门教师和文新社学生记者在校内进行新闻采访时使用,设备借出前,管理员应仔细检查设备、核实附件数目,并记录设备状态。

 

管理员应将设备妥善保存,防止设备被违规占用甚至丢失。保存时,要注意环境的维护,保持设备储存地的干净、整洁。长期不使用的设备,应在保证其能够随时投入使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松弛保存。

检查与维护

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点和检查,并记录备案。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状态,损耗情况,附件情况等。

管理员应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在设备回收时,除常规检查外,还要测试设备的续航能力,如有下降,则应采取维护措施以保证设备能够持续使用。

 

设备使用者需了解设备性能并能熟练、正确使用设备。不正确的使用可能会导致设备故障甚至毁坏。在借用设备前,应确保已具备正确使用设备的知识,并接受相关人员的考核。文新社学生记者借用设备时需填写《文新社学生记者摄像器材借用登记表》,并将学生证在宣传处留存,经管理员核查后,方可借用。外单位借用设备时,需填写《文新社学生记者摄像器材借用登记表》,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宣传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使 

     无特殊情况,设备应该“当日借用,当日送还。使用后,需尽快将素材拷贝,宣传处会定期清理储存卡。并于当日下午17:20前将设备归还到宣传处。如设备需隔日送还,需在借用时在登记表中注明,并征得老师同意。超时不归还者日后不得再借设备

使用者要爱惜设备,谨慎使用设备。严禁磕碰、敲打设备。尽量避免在恶劣环境(严寒、暴晒、多尘、潮湿等)下使用设备。要保持设备清洁,严禁触摸设备镜头,严禁接触腐蚀性物质。使用时尽量保持双手干燥清洁。

操作设备时禁止使用拙力。

不得使用除提供电池之外的任何电池及外接电源;对电池充电需规范

电池安装必须正确,不得改装(包括短接、串联等)、分解电池,不得混用新旧电池和不同类型电池。

未经允许不得更改设备设置,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改,则需在归还设备时详细告知管理员。

不得私自对设备进行拆卸、改装。

不得将镜头长时间暴露在灰尘下

使用时应注意及时对设备进行充电,归还时应保证设备至少有两格电池电量。

 

归还设备时,管理员应认真检查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建档,并责成使用人进行相关赔偿。借用人归还设备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洁。

 

用人违反上述设备操作及使用规定造成设备过度损耗甚至损坏,将承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具体办法与赔偿额度依情节轻重和设备损坏程度,由设备管理人员提出并报呈领导批准。因正确操作(正常使用)或不可抗意外导致的设备损坏,借用人不承担责任。

 

 

 

宣传策划处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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