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关于制订07级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办学思想、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对学生知识结构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实施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是学校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的具体反映。
为实现“育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办学宗旨,培养具有创新和创业能力、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现提出制订07级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一、制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应从学院未来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出发,既要考虑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又要立足于我院的实际,特别是学生的实际,考虑不同类型学生的需要,处理好“统一”与发展学生潜能、面向全体学生与因材施教、扬长与补差的关系;既要立足于改革,又要充分考虑其科学性和实际可行性;注重素质教育,实施“专业+技能”的培养模式,在完成对学生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和实际应用技能的培养,努力实现培养具有创新和创业能力、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的要求。
2.基本原则
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遵循“合理定位,打好基础,着重能力,因材施教,凸显特色”的原则。
(1)合理定位
要充分考虑学院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妥善处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理论与实践、知识(素质)与能力等方面的关系。
(2)打好基础
基础课程的设置,应适应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以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3)着重能力
按“必需”与“够用”的原则确立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要加强针对性和应用性,加强实践性环节,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适应社会需要的职业能力。
(4)因材施教
在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学生的需要,因材施教。处理好“基本规格”要求与个性化培养的关系,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行分流培养。
(5)凸显特色
根据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专业方向),整合课程设置,明确各门课程和各教学环节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落在实处,努力形成专业优势和特色。
二、培养方案的内容
1.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
包括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基本规格要求、学制与学位、学时与学分、专业主要课程(10~15门,其中3门学位课程报主校审核备案)、教学计划进程表等。
专业名称一律采用专业全称,不得随意命名和使用简称。一个专业内可含1~3个专业方向。
专业培养方案一律按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的正常修业年限制订。
2.学时与学分
本科四年课内总学时为2450~2600,专科三年课内总学时为1840~2000。
课程学时数均为8的倍数,理论教学课程,以课堂讲授16学时为1学分。各类实习、社会调查、集中军训、课程设计、大型作业、毕业设计(论文)等,原则上按20学时/周(1学分)计。
每周学时数要适当,原则上1~4学期课内周学时数控制在24~26,其他学期课内周学时数控制在18~20。
毕业学分是指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所取得的学分总数。四年制本科毕业学分为210~218学分,三年制专科毕业学分为150~160学分。
3.课程类型及比重
必修课是指学生必须按照课程设置计划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限选课是指学生按照课程设置计划从专业课程中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任选课是指学生按照课程设置计划的要求从全院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中选修的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系列,其中必修课是指面向全院各专业并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是为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而开设的,而公共选修课是指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提高综合素质所开设的课程。学生在全院开设的所有公共选修课程中按类选择,本科学生应当完成不低于4个学分(专科生为3个学分)的公共选修课程。
学科基础课系列,是指学生必须学习的该专业所在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该系列分为学科大类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基础必修课,同一专业大类的各专业要设置相同的专业基础必修课。
专业课程系列,各专业可根据培养要求开设专业必修课程(或课程组);并开设若干专业限选和专业任选课程,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学分要求。
4.外语、计算机和专业技能培养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在课程设置上要充分考虑外语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培养。
(1)《大学英语》课程安排在第1~4学期(专科为1~3学期),非英语本科专业实行分级教学。各学部(系)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双语教学。
(2)计算机课程,除计算机概论外,各专业(系)应根据本专业的需要,再开出2~3门计算机相关课程。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职业技能鉴定(考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各专业应提出专业职业技能要求,确定相关认证项目及等级的学分要求。
5.实践环节安排
确保实践教学在培养方案中应占有较大比重。为加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各专业应增加课程设计或大型作业,增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内容。同时探讨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如以培养学生职业岗位技能训练的实训设计实践教学体系)。
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内容、周数与安排,由学部(系)确定。鼓励各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生产实习等大型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改革。
毕业设计(论文)时间本科一般12~14周,专科一般8~10周。
三、培养方案体系
项 目 |
内 容 |
学分要求(最低,含课外) |
本科 |
专科 |
理工/
经管 |
人文 |
专业培养方案 |
课程设置 |
通识课程 |
必
修
课
程 |
1.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政策)
2.公共课程
(1)大学英语(分级教学)
(2)计算机概论
(3)体育
(4)军事理论(本科) |
46(含课外5.5)课内学时656/720 |
48(含课外6)
课内学时680/744 |
27.5(含课外2.5)
课内学时400/424 |
公共选修课程(50门左右,学生任选) |
4 |
3 |
无学时无学分系列讲座 |
|
|
基础课程 |
1.基础课程
(1)高等数学
(2)大学物理及物理实验
(3)工程制图
2.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
本科:
理工、经管最低95学分
人文最低93学分
专科:
最低82.5学分
(各学部确定) |
专业课程 |
1.专业必修(课程或课程组)
2.专业限选课程
3.专业任选课程 |
实践性教学 |
军事训练 |
学部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差异性,可适当调整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设置和学分分配比例,但本科不得少于40学分,专科不得少于25学分 |
2 |
2 |
生产实习(各专业确定实习周),金工实习(占1~2周)、电工实习(占1~2周) |
10 |
5 |
创新性实验或实践(占6~10周) |
10 |
6 |
课程设计或大型作业(占4~6周) |
6 |
4 |
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本科12周,专科8周) |
12 |
8 |
技能培养与素质拓展 |
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不作学分要求,通过记学分) |
英语四级证书(英语专业为专业英语四级或二外四级,专科和艺术类本科为三级) |
(1) |
(1) |
计算机等级证书 |
(1) |
(1) |
认证培训 |
职业资格认证(不占学时,实行收费服务,由各学部按照学院规定与相应培训机构签订协议。职业资格认证项目及等级对应学分由各学部确定) |
2 |
1 |
操行 |
应取得合格评价。由学生工作处综合考评。 |
8 |
6 |
参加社团活动 |
公益劳动、社会实践 |
参加各种竞赛、比赛 |
|
|
|
|
|
|
|
|
1.通识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含思想政治理论课)
(1)专科(三年制)
课 程 名 称 |
教学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开课负责单位 |
大学英语 |
216+32*(英语专业除外) |
13.5+0 |
1-3+4 |
外语学部 |
计算机概论 |
40(计算机及软件专业除外) |
2.5 |
1 |
信息学部 |
体育 |
56 |
3.5 |
1-2 |
基础学部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2+课外16 |
3(含课外1) |
1 |
基础学部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0+课外24 |
4(含课外1.5) |
3 |
基础学部 |
形势与政策 |
16(4学时/学期) |
1 |
1-4 |
基础学部 |
课内学时/学分合计 |
课内400/432 |
27.5(含课外2.5) |
|
|
*针对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英语三级)辅导或者开设其他英语类选修课程,可占课内学时。
(2)本科(四年制)
课 程 名 称 |
教学学时(课外) |
学 分(课外) |
开课学期 |
开课负责单位 |
理工 |
经管 |
人文 |
理工 |
经管 |
人文 |
大学英语 |
320+64*(英语专业除外) |
20+0 |
1-4+5 |
外语学部 |
计算机概论 |
40(计算机及软件专业除外) |
2.5 |
1 |
信息学部 |
体育 |
120 |
7.5 |
1-4 |
基础学部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2+课外16 |
3(含课外1) |
1 |
基础学部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4+课外8 |
2(含课外0.5) |
2 |
基础学部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2+课外16 |
3(含课外1) |
4 |
基础学部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8+课外48 |
6(含课外3) |
3 |
基础学部 |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
|
24+课外8 |
|
2(含课外0.5) |
2-4 |
基础学部 |
形势与政策 |
24(4学时/学期) |
1 |
1-6 |
基础学部 |
军事理论 |
16 |
1 |
1 |
基础学部 |
课内学时/学分合计 |
课内656/720 |
课内680/744 |
46(含课外5.5) |
48(含课外6) |
|
|
*针对英语四、六级考试辅导或者开设其他英语类选修课程,可占课内学时。
2.基础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各学部专业选择)
课 程 名 称 |
学时/学分 |
适用层次 |
开课学期 |
开课负责单位 |
微积分(一) |
176/11 |
本科 |
1-2 |
基础学部 |
微积分(二) |
144/9 |
本、专科 |
1-2 |
基础学部 |
文科数学 |
64/4 |
本、专科 |
1/2 |
基础学部 |
线性代数 |
40/2.5 |
本科 |
2/3 |
基础学部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48/3 |
本科 |
3/4 |
基础学部 |
工程数学 |
56/3.5 |
专科 |
3 |
基础学部 |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
48/3 |
|
3/4 |
基础学部 |
数理方程与特殊函数 |
48/3 |
|
3/4 |
基础学部 |
大学物理(一) |
112/7 |
本科 |
2-3/3-4 |
基础学部 |
大学物理(二) |
96/6 |
本科 |
2-3/3-4 |
基础学部 |
大学物理(三) |
80/5 |
专科 |
2-3 |
基础学部 |
物理实验(一) |
56/3.5 |
本科 |
2-3/3-4 |
实验中心 |
物理实验(二) |
48/3 |
本科 |
2-3/3-4 |
实验中心 |
物理实验(三) |
32/2 |
专科 |
2-3 |
实验中心 |
工程制图(一) |
104/6.5 |
本、专科 |
2-3 |
机电学部 |
工程制图(二) |
72/4.5 |
本、专科 |
1-2 |
机电学部 |
工程制图(三) |
40/2.5 |
本、专科 |
1 |
机电学部 |
3.辅修专业
按320学时/20学分设置辅修专业课程(约7~8门,含大型综合作业),辅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在第3~7学期内完成。辅修专业的课程设置也应充分考虑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
辅修 专业教学计划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学分 |
开课学期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四、几点说明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组织活动的指导性文件,由文华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制订和修订。培养方案的制订应严格按照规范的格式和规定的要求进行(如课程名称要规范,培养方案要有中、英文对照,等),并由学部(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生效。
07级培养方案制定后,05、06级培养方案可根据07方案适当调整。
按照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要求,新申报增加专业,除提供《人才培养方案》外,还要准备《专业论证报告》、《专业建设计划》、《专业教师配备情况》、《专业教学基本条件情况及说明》等内容。一般在每年6月上旬将下一年拟新增专业的相关申报材料统一交教务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审核后送主校通过,由学院教务处报省教育厅。
2.各专业每学期考试课程4~6门,其余课程采用多种考查方式进行考核。
3.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后,均应编写出课程教学大纲,其中公共课程和全院性选修课程教学大纲由学院教务处统一组织编写,其他课程由相应学部(系)负责组织编写。学位课程及学位课程的教学大纲由教务处报主校审核备案。
4.关于课程编码
(请参见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课程名称和课程编码规范表》)。
5.学期教学周
培养方案中每学期教学周数,除第一学年第1学期为14周(其中上课为13周,考试为1周)外,其他学期一律按19周安排(其中上课17周,考试1~2周)。
各专业培养方案应注意适当调整第7学期(专科为第5学期)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要(通过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研复习,报考公务员,就/创业等),考试课程在第13周前结束,第13周后一般安排限选、任选课程或实习。
2007-2011年教学周
学 年 |
学期 |
起止日期 |
周数 |
教学周 |
其中 |
假期(周) |
上课 |
(含实践教学安排周,供参考) |
考试周次 |
寒假 |
暑假 |
2007~2008 |
1 |
2007.9.2~2008.1.26 |
21 |
5-19 |
5-18 |
(军训2) |
19 |
4 |
|
2 |
2008.2.24~2008.7.5 |
19 |
1-19 |
1-17 |
2 |
18-19 |
|
8 |
2008~2009 |
1 |
2008.8.31~2009.1.17 |
20 |
1-19 |
1-17 |
2 |
18-19 |
4 |
|
2 |
2009.2.15~2009.7.4 |
20 |
1-19 |
1-17 |
2 |
18-19 |
|
8 |
2009~2010 |
1 |
2009.9.6~2010.1.30 |
21 |
1-19 |
1-17 |
3 |
18-19 |
4 |
|
2 |
2010.2.28~2010.7.10 |
19 |
1-19 |
1-17 |
3[专科毕业设计(论文)] |
18-19 |
|
8 |
2010~2011 |
1 |
2010.9.5~2011.1.15 |
19 |
1-19 |
1-17 |
2 |
18-19 |
6 |
|
2 |
2011.2.20~2011.7.2 |
19 |
1-19 |
1-17 |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
18-19 |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