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授予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称号

记者:文新社 实习记者 李默闻 时间:2010年01月13日 编辑:党办宣传策划科 点击率:
 
    1月7日,在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大会上,我院被授予“湖北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称号,学生工作处荣获“先进基层单位”称号、院学生资助工作中心吕晶老师荣获“先进个人”称号,党委书记于清双代表学院上台领奖。
 
    此次大会是对全省200余所高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表现优秀的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共授予31所高校“先进高校”、57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先进基层单位”以及87位同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院及我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工作中心吕晶老师分别获得其中三项殊荣。会上,我院送审材料《做好大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完善奖、贷、助、勤体系》被湖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入《资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材料汇编》。
 
    于清双表示:“能荣获奖项是省教育厅对我们学院工作的肯定。表彰大会从经济、思想双方面扶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体现了全社会对大学生的关怀。我院除了对贫困生进行资助外,还尽量给他们提供了多的勤工俭学机会与岗位,并鼓励他们将来走创业之路。”
 
    “31所高校多为一类、二类公办院校,我院能够作为入围的三所独立院校之一很不容易”吕晶说到,“学工处今后会更加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的精神,开展我院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
 
    据悉,去年我院设置了国家奖学金15人,共计12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84人,共计142万元;国家助学金1770人,共计345万元。另外,针对贫困生、特困生还特别设立了“优秀贫困生”、“优秀特困生”奖项,旨在帮助学子完成学业。
 
 
 
 
 
    (编辑:彭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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