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3-03    作者:

 

关于参加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

各学部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跃高校校园文学创作,推动新时期校园原创文学的繁荣发展,以优秀的文学作品影响和引导青年学生,团省委、省学联将于近期举办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根据团省委的相关指示要求,我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校内选拔,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词赋青春情 诗云中国梦

二、活动内容

  比赛包括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创作组)和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获奖作品朗诵赛(朗诵组)。

三、参赛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承办: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五、时间安排

  310日前以学部为单位收集优秀作品,集中上报院团委,每个学部限报5篇,朗诵组不限上报人数,院团委统一上报省里。

  315-320日  省里创作组作品初审,朗诵组初赛;

  320-325日  省里创作组复审及评奖;

  3月底       省里朗诵组现场决赛暨创作组颁奖典礼;

  4月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六、奖项设置

  本届诗歌邀请赛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创作组及朗诵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七、参赛要求

  1.创作组

  作品题材不限,新诗、古体诗均可,新诗以30-70行为宜,古体诗不限。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经发表的作品,严禁剽窃和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2.朗诵组

  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参赛均可,集体参赛原则上每组不超过4人,每位选手只能代表1支队伍或个人参赛。

  初赛朗诵篇目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配乐。

  决赛朗诵篇目为创作组获奖作品,具体篇目由进入朗诵组决赛的选手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选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鼓励创新展示方式。

八、有关要求

  此项活动是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以艺术的元素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学部分团委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赛;充分运用各种传播渠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助推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成长发展。

  联 系 人:余宝睿

  联系电话:87599138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委员会

                                                                  2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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