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
各学部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跃高校校园文学创作,推动新时期校园原创文学的繁荣发展,以优秀的文学作品影响和引导青年学生,团省委、省学联将于近期举办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根据团省委的相关指示要求,我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校内选拔,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词赋青春情 诗云中国梦
二、活动内容
比赛包括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创作组)和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获奖作品朗诵赛(朗诵组)。
三、参赛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承办: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五、时间安排
3月10日前以学部为单位收集优秀作品,集中上报院团委,每个学部限报5篇,朗诵组不限上报人数,院团委统一上报省里。
3月15日-3月20日 省里创作组作品初审,朗诵组初赛;
3月20日-3月25日 省里创作组复审及评奖;
3月底 省里朗诵组现场决赛暨创作组颁奖典礼;
4月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六、奖项设置
本届诗歌邀请赛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创作组及朗诵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七、参赛要求
1.创作组
作品题材不限,新诗、古体诗均可,新诗以30-70行为宜,古体诗不限。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经发表的作品,严禁剽窃和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2.朗诵组
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参赛均可,集体参赛原则上每组不超过4人,每位选手只能代表1支队伍或个人参赛。
初赛朗诵篇目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配乐。
决赛朗诵篇目为创作组获奖作品,具体篇目由进入朗诵组决赛的选手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选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鼓励创新展示方式。
八、有关要求
此项活动是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以艺术的元素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学部分团委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赛;充分运用各种传播渠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助推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成长发展。
联 系 人:余宝睿
联系电话:87599138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