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喻浩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4-12-10    作者:

我叫喻浩,湖北省大悟县人,今年23岁,是共青团员。父亲在武钢焦化兼两份工,母亲在武钢钢华做清洁,他们都是没有任何福利保障的合同工。我听力不好,原因也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一般与人交流比较困难,容易听错话,答非所问。

我出生在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开国大将徐海东的家乡。国家对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教育硬件多有投入,和城市学校相比也毫不逊色。“但是,老师的教育水平很让人头疼。”
    作为村里少有的大学生,2011年考入文华学院学习法律,每年回家后,我都成为村里的弟弟妹妹们学习的榜样,很多人向我询问习题。其中,一个物理中司空见惯的物理常数引起了我的“警觉”,物理学把“1kg的物体在地面附近受到的重力为9.8N”,表示成g=9.8N/kg,如有特殊提示,亦可以表示成g=10N/kg,但是有位初中老师却要求学生,在做题时统一成“g=10N/kg”。这让我大为不解,“老师对学问如此草率,这不是误人子弟吗?”
    家乡某些教师教学质量欠佳,这萌生了我回乡做公益教育的想法。
    为此,我走访各学校进行调研,发现“优秀的学生那里都有,但是很多中间水平的孩子,想学而成绩欠佳。”,因此我下定决心帮助那部分想学习的孩子。
    今年三月份,我回老家办了一个课后辅导机构,主要给乡镇里的中小学生提供课程辅导,半营利半公益性质。联系了和自己一样的大学生来村里当老师,为了维持老师的工作热情,我象征性地向前来上课的学生收取部分补课费用,这部分钱仅相当于当地教育机构招生价格的三分之一。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学生担心费用而放弃学习。在我的印象中,有个姓丁的孩子,读初二,长得黑黑瘦瘦,仅有1.5米的个子,非常懂事,求知欲也很强,但是妈妈刚做过头部手术,不支持小丁来学习。
  “想学,就来吧。”我告诉小丁,不要担心钱的问题,因为这个辅导班,本身就是公益性质的,很多像小丁一样的孩子都得到免费教育。
  小丁在这个特殊的班级里,不仅学习英语、数学,还经常会听到我向他们讲授的法律知识。

做这个行业,有苦有甜,甜的是,暑期应对各种问题时,自己和同事一起解决;然后孩子们天真的话语,真诚的眼神和可爱的笑容,给了我很多感动。但问题也很多,资金和人力不足让我在运营上显得举步维艰,创业的孤独感和无人理解的压力,想说坚持不容易。
    在农村,很多人因为不懂法而犯错。最常见的就是“聚众哄抢”。
  我国刑法268条对聚众哄抢罪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载有货物的车辆翻车,人们上前抢夺翻车货物,这便构成了犯罪。很多人不知道这是犯罪,而往往抱有“别人能拿我为什么不能捡”的从众心理。
  这些法律知识要从孩子普及,让法律成为常识,“法治安全教育要成为学校的必修课”。
  我发现,很多学校有法治教育读本但却没有专门的老师来讲授,根本无从培养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我希望学校把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开设必修课。目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会议精神,我正在组织编写中小学宪法教育教科书和教师培训用书,结合我在大学接受的法学教育,结合基础教育政治科目的特色,目前我已经起草了大纲,具体的文本内容,“预计明年毕业的时候,就能把这个书写出来”。旨在为国家落实宪法教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给“想学习的孩子”和“农村法制安全教育”带来一些改变,但是和我一起做公益的小伙伴们,却不能仅靠热情,不计收益,长期投入其中。于是很多人来了又走,“公益仅靠自己一个人来做,有时也觉得迷茫。” 
    这是我将来想做的事业,为我们的国家,为我们的民族,普及一下国民教育,培养理性和爱国精神,宣传法治,为社会主义事业凝心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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