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16〕18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比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3-02    作者:

各学部分团委: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二○一六年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各级团组织、全体青年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了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入开展,校团委拟开展2016年度暑期社会实践的全面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设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体奖和个人奖。对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授予“优秀实践团队奖”;对在实践活动的组织及带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老师授予“优秀工作者奖”;对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奖。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践团队奖

1活动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并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2.实践团队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

3.有活动日程和详细的活动记录,圆满完成实践活动的预期任务;有2篇以上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在社会上获得了一定的反响;

4.建立或巩固了与实践基地的伙伴关系和长久的合作意向;专业实习活动不纳入评选活动范畴;

5有相关媒体报导优先。

(二)社会实践优秀工作者奖

评选对象:实践队指导老师、学部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

评选要求:

1.积极动员与组织本单位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带队指导本单位重点实践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社会反响良好;

2.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任务;大力支持、主动配合实践团队的工作,为实践团队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奖

1.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精神风貌和团队协作精神;

2.在实践活动中不怕苦、不怕累,热心助人,取得较好的实践成绩;

3有一篇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15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

三、申报程序、要求及比例

(一)优秀实践团队奖

1.实践团队提交详尽的活动总结材料,要求图文并茂;

2.分团委对申报团队材料进行学部内审核与初评;将优秀实践团队材料以分团委为单位推荐至校团委;

3.校团委组织集中评比;评选名额及比例依据申报活动情况而定;

4.优秀团队申报材料包括:目录、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优秀团队申报表(见附1)、相关新闻报道及图片资料;

5.截止时间:9月30日。

(二)社会实践优秀工作者奖

1.本人申请:个人提交详尽的工作总结和优秀事迹材料报学部分团委,由各分团委汇总初审后报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集中评比;评选名额及比例依据申报活动情况而定;

3.优秀工作者申报材料包括: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优秀工作者申报表(见附2);

4.截止时间:9月30日。

(三)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奖

1.本人申请:实践个人提交详尽的活动心得或社会实践报告,最好配有相关图片;

2.分团委组织审查、评比:分团委组织相关老师及学生干部代表对申报个人的材料初评,确定相关名单;

3.各分团委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后的名单提交校团委审核;

4.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学部本年度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总人数的2%;

5.积极分子申报材料包括: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总结)、积极分子申报表;

6.截止时间:9月30日。

 

附件:1、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表彰申报表

2、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工作者、积极分子表彰申报表

 

       

            共青团文华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表彰申报表.doc

附件2: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工作者、积极分子表彰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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