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学院2016年度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6-21    作者:

文华学院2016年度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6〕13号)和省教育厅《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鄂教办〔2016〕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师生等方面内容,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效能,以广大师生满意为标准,通过群众参与、自查自纠、专项督查等,查找我校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服务不实等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从而打造依法履职、廉洁高效、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和单位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我校“十三五”教育发展良好开局、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督促检查内容

1、主体责任方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入学招生、学校资产、基建项目、科研资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

2、作风建设方面。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兼职兼薪、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防范学术活动中寻租营私、舞弊失德、垄断资源等行为。

3、服务师生方面。是否存在有偿招生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是否规范;是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措施,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是否深化“两访两创”活动,努力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和教书育人浓厚氛围等。

4、依法治校方面。学校基本设施建设管理是否合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成章程制定并切实按章办事;是否切实完善监督方式,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是否按照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突出办学特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等。

三、组织实施
  
全面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疏结合”的原则进行,在省教育厅的统一组织下,在全校同步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从4月中旬开始,至 12月上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5月10日)

专题组织学习省委、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履职尽责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部门深入学习讨论,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我校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8月31日

1、认真自查。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热线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对我校各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廉政情况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通过开展自查找出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集中以书面形式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公开承诺。认真分析自查和征集到的意见,针对群众和师生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根据职责归口原则,由相关单位作出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承诺事项必须做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严禁敷衍塞责。

3、明察暗访。学校将邀请政协委员和教代会代表会同工作专班,对履职尽责情况及各项承诺兑现、问题改进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反馈工作信息,通报情况。在此期间反映出的问题必须做出明确、严肃的整改处理。

6月30日前,我校要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期间,要将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针对自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通过抓作风、抓服务、抓廉洁,赢得师生的好评。通过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新风正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让广大师生真切感受到整改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2、学校将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推动履职尽责的问题整改落实,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度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通过汇总、梳理前阶段的各项工作,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分析其规律特点,查找在制度建设、执行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一步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制度约束和执行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公开曝光、群众投诉受理,晒承诺、晒不足,强化纪检问责、纪律处分,确保制度落实,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履职尽责的长效化机制。

学校将参照督查工作标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评,以自我测评、中心评价和群众评议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考核结果将直接作为今后评优量化标准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严禁出现影响单位形象及专项督查结果的事件发生。对于直接影响单位行评结果的人或事,将依照相关法纪追究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

学校于12月1日前向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作为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坚持上下联动,严格落实、精心组织,结合各部门实际,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二)建立联动责任机制。此次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由学校履职尽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中心行评工作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切实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落实,将每一项责任到岗,落实到人,严防出现脱节和错漏,形成层层抓落实,保证此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由于民办高校的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难点较多,特别是涉及到诸多法律、政策问题,希望各部门善于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真正做到利民、惠民、便民,把好事办好。要突出抓好群众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有效解决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步调一致,严禁各自为阵、政出多门。

(四)加强宣传,讲求实效。充分运用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我校服务师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大力宣传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宣传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增进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我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学校将组织专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研究解决带倾向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保证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顶风违规等,要及时组织调查,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此次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和总体部署,邀请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及教代会部分代表参与,形成各部处、各科室各司其责,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设立履职尽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于清双同志、常务副校长刘太林同志担任组长,学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学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机关部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校长、纪委书记陈思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由党委办公室、纪委工作人员组成。

                                                           文华学院 

                                                         

(文华学院)履职尽责实施方案 附件.docx

2016年5月8日

附件: 文华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主要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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